池州贵池: 澄清正名 为担当者担当
“经查,针对联丰村未将2020年度洪水救灾款发放到村民手中,而是留作村里开支有关举报问题不属实,特此澄清。”日前,在贵池区殷汇镇联丰村村部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大会。这是贵池区纪委监委探索开展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工作的一个实例。
今年元月底,该区纪委监委收到实名检举控告,反映该区殷汇镇联丰村未将2020年度洪水救灾款发放到村民手中,而是留作村里开支。收到举报后,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线索转殷汇镇纪委核查。调查组通过调阅资料、谈话走访、实地了解等多种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经查,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共分四批发放,联丰村经摸排、会议讨论、公示、上级审核后通过区财政局统一打卡发放到位。最终认定反映问题不属实,并当面向信访人反馈调查情况,信访人表示满意。
“这下我们心中的‘疙瘩’解开了,感谢组织为我们村澄清正名。今后我们将更深入细致地做好村里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规范工程项目、救灾资金等操作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联丰村党总支书记宋金根在澄清通报会上表态说。
据悉,2020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该区纪委监委出台了《区纪委监委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操作规程》。坚持依规依纪受理检举控告件,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甄别。
“惩腐肃贪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通过澄清正名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敢为。坚决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决不能让担当干事的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中,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方式,为不实举报及时开展澄清正名。”(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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