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规范运用 “第一种形态”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前期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认真抓好整改,提高政治站位,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好,要求更加严格,强化责任落实。”一位被谈话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表态道。
为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近日,金寨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排名后位的两个乡镇及三个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谈话对各乡镇、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分析。该县纪委监委要求,要提高认识,以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为鉴,举一反三,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强化整改,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要严格管理,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该县纪委监委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或发生典型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尤其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出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同级监督等规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切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十四届县委以来,对每年度考核排名后位的乡镇及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累计157人次。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肩负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相关环节,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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