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巡审联动发挥监督叠加效应
“李组长,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村发放了一笔4000元的补助款。请你们在巡察中核实一下补助款是否发放到位,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的问题。”日前,在云南省大理市的巡审工作会商碰头会上,审计工作小组组员递过来一份名单。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接过名单就安排起工作来:“小李,把名单复印两份,通知其他人,在明天的谈话和走访中,注意了解一下情况……”这是云南省开展巡审联动工作模式的一幕。
为提升巡视巡察监督质效,云南省积极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与审计工作贯通协调协作机制,同步对被巡视巡察单位开展监督工作,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审计监督专业优势,有效解决监督力量不足、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融合不够等问题,凝聚监督合力,为精准“把脉”、深挖“病灶”提供有力支撑。
云南省出台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等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为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监督合力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制度保障,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审联动工作方式。
澄江市在每轮巡察启动前,都会邀请专业审计人员为全体巡察干部开展培训,为每个组配备2至3名审计人员,探索“嵌入式”联动;巡察干部和审计人员及时沟通反馈各自发现的问题,共同对被巡察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文山市委巡察机构与审计部门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原则,在确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时,文山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互相征求意见,统筹确定被巡察单位和审计项目,针对不同对象,分别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等模式开展监督,加强工作进度的统筹安排和双向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提升融合度,最大限度发挥审计在政治巡视巡察中的作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云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对云南民族大学巡视中,带着课题对巡审融合方式方法进行探索,运用巡审内容融合、巡审程序融合、巡审方法融合、巡审责任融合,力求实现巡视和审计高效联动、深度融合双格局,发挥巡、审监督的叠加效应。
元谋县委第十四轮巡察期间,巡察县人社局党组的巡察组及时与审计组联合召开联审联动会议,互相通报巡察和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巡察组将巡察中发现的该局重复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以及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的3个问题向审计组进行了通报,审计组将审计该局发现的扶贫车间奖补、就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2个疑点问题向巡察组进行了通报,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接待、用公款报销应由金沙江营林局等支付的住宿费……”元谋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林草局党委时,将审计组审计出来的问题作为巡察监督整改事项,向县林草局党委发出了交办单。元谋县林草局高度重视,迅速对交办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向巡察组递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说明,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单位内部对违规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在问题交办的1周内完成资金清退。
“巡审联动既能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权威性,又能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真正做到了巡‘深’察‘透’,进一步擦亮了巡视巡察利剑。”云南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与审计部门沟通与会商,做到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共同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点。(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89-152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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