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通报6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
1.玉州区仁东镇大鹏小学副校长冯万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7日晚,冯万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问题,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5月,冯万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玉州区第九初级中学政教处副主任陈飞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月3日晚,陈飞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5月,陈飞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徐尚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12日,徐尚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且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和未放置保险标志,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6月,徐尚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玉州区玉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林市五官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汤超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16日,汤超荣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且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4月,汤超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刘海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4月16日,刘海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6月,刘海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玉州区城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梁德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9月18日晚,梁德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5月,梁德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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