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更要守规矩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住建局下属某公园管理处主任苗某公车私用案例。苗某两年内因随意停车、违规驾驶单位公车,造成交通违章125条,令人咂舌。
公务用车是国家机关移动的门牌,开到哪里代表的都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理所应当带好头、做示范。如果驾驶公车都不遵守规矩、带头违章,“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公车125条违章,就相当于在大街小巷、闹市广场、机场码头,在群众眼皮底下给当地政府抹黑了125次,更何况苗某是公车私用,影响更坏。
行为是观念的反映。公车私用且多次违章,反映出使用公车的公职人员任性用权,暴露出某些党员干部特权思想尚未根除。这从根本上讲,源于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根本宗旨出现偏差,没有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以及“权从何处来,权为何人用”等根本问题。某些党员干部甚至对权力产生错误认识,把权力视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当成了私人的“权杖”和头上的“光环”,认为自己因拥有权力而高人一等。公车肆无忌惮违章、领导要先打饭、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种种做派,毫无党员干部应有的觉悟,官僚气十足,将自己置于纪法规矩之外,既与党员干部身份格格不入,更对党员干部形象造成莫大伤害。
公务用车能在长达两年之内任性驾驶,其主管单位的监管显然成了摆设。该案中,当纪检监察机关查看该车的使用情况时,竟发现只有零星登记,本该严格管理的车辆使用登记记录完全流于形式。正是主管单位作风虚假飘浮、形式主义严重、监管缺位,才造成公车违章行为在该单位长期无人发现、无人制止、无人纠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前,江西省吉安市一辆警车涉嫌违停,被群众发现后手写了一份“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在车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交警对违法停放的公务用车严格执法,都张贴违法通知单,其公正执法行为被群众点赞。几件事都充分说明,公车违章等特权行为,损害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各级车辆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驾驶、停放、节假日封存等制度,规范车辆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监督,畅通群众监督途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车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鲍毅)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qfsp/202109/t20210916_985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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