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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委原书记罗宗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博白县委原书记罗宗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罗宗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卖官鬻爵,以权敛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任用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和推进、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宗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予罗宗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罗宗光简历

  

  罗宗光,男,壮族,1968年1月生,广西凤山人,广西区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09—2006.07 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7—2008.09 兴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8.09—2009.12 兴业县委副书记

  

  2009.12—2010.02 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0.02—2011.08 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正处级组织员

  

  2011.08—2011.09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1.09—2012.11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2.11—2015.06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2015.06—2015.08 玉林市福绵区委副书记

  

  2015.08—2016.05 玉林市福绵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5—2021.06 博白县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927/gxjjw6151766b-1626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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