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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贵州省纪委书记 夏红民:推动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大历史观来全面看待和深刻理解“三农”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效促进共同富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贵州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黔东南州从江县谷坪乡平友村板蓝根育苗基地调研。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不能因为脱贫攻坚取得成功就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懈怠思想,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正因为如此,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

  作为政治机关,尤其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进程、节奏和质量,既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全面振兴乃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实现的进程和质量。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过渡期开展专项监督,有效确保过渡期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协调高效、高质高量,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服务现代化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变”与“不变”的客观形势和任务要求,举全系统之力,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安排、强力推进,扎实深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为推动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始终注重工作的延续性,有效传承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推进专项监督。过去,在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贵州突出“专”的特点,成立专门机构专司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协调职责,聚焦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等工作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围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着眼解决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从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开展专项监察,以贵州省实施大数据战略为契机建立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专门系统,探索形成了一套“专”的打法,有效助推我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还紧盯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建立一本总台账,分部门和地方列出两份清单,即“一台账、两清单”,并实行“双责任、双清零、双问责”,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既追究相关地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也追究有关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促进部门与地方共同整改,以两个责任并驾齐驱推动地方与部门同向发力。这些工作思路方法,是在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样有效。党中央作出设立5年过渡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出围绕过渡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安排后,我们及时将这一系列思路方法传承坚持下来,贯穿运用到过渡期专项监督中,推动专项监督顺利、快速开局起步。

  

  图为以民俗和生态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黔东南州西江千户苗寨。

  始终注重工作的统筹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深入推进专项监督。监督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监督工作的威力能够通过系统集成来提升,工作成效能够通过协同作战来拓展。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严格对照党中央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着眼统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专门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列出工作重点,细化监督要求,形成“任务书”“施工图”。具体工作中,围绕力量统筹、资源整合,坚持省、市、县、乡四级上下一体,机关、派驻、巡视巡察左右联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督网络体系,确保监督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另外,还注重把开展专项监督与加强对贯彻落实“三新一高”部署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始终注重工作的精准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专项监督。精准思维是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法宝,也是纪检监察机关高质量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中,贵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方向就指向哪里,注重群众呼声诉求,注重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渠道了解掌握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问题具体事,精准选择切入点、突破口,精准制定工作方案、精准整合监督力量、精准运用监督手段、精准开展监督。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结合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对9个市(州)党委书记及部分省直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谈话,面对面点问题、督责任、敲重锤、促整改。针对面上工作,始终坚持精准出击、靶向施策,做到一项一项抓监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促整改。比如,为保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到位,专门制定“四个不摘”专项监察工作方案,逐一明确监察重点、监察要求、责任分工,由各责任主体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查找问题短板,狠抓整改落实,狠抓制度完善。

  始终注重工作的创新性,因时因势谋划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专项监督。2020年,为有效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破解监督“最后一公里”难题,我们紧盯基层政策的执行者、惠民资金的分配者、农村“三资”的管理者等重点人群,在部分市州开展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重点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内容开展监督,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已经在全省9个市(州)全面铺开“提级监督”工作,为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增加了有力抓手。此外,结合省纪委监委定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江县的实际,将这一重点帮扶县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试验田”,明确了10个方面的改革创新工作。这其中一项探索创新,就是将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民生监督员“三员合一”为村级专职纪检监督员,有效盘活村级监督力量,不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切实增强监督效能,助推清廉乡村建设。待这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将全面总结相关实践经验,适时在全省逐步推广。

  始终注重工作的震慑性,把握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深入推进专项监督。案件查办是最强有力的监督,也是确保过渡期专项监督“长牙”“带电”的有力武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节骨眼上,贵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既围绕脱贫攻坚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存量集中力量开展处置,防止问题线索“滚雪球”,又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微腐败、利用国有投资平台搞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侵吞公共资产等方面案件抓查办,有效消除腐败存量、有力遏制腐败增量,持续释放强烈信号,确保震慑常在、后墙不松。在深入治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各类腐败、微腐败的同时,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中之重,老问题新问题一起查、一起治,切实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思想紧起来、作风严起来。今年上半年,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078个,立案25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9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6人,问责270人。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1年第17期,作者: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夏红民)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mtjj/202109/t20210907_69908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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