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用高质量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信访线索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实名举报办理结果的反馈,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办理反馈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日,青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信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举报件的登记、交办、督办、分析等工作,切实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和接访制度,主要领导接待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对不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线索,耐心向来访群众讲清楚“应该到哪里去反映,下一步该怎么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解决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用心用情用力做实做细信访工作。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信访举报指导手册,指导规范信访举报事项,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服务水平;变“上访”为“下访”,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深入三乡五镇偏远村、社区接访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针对移送的信访件,落实跟踪督办、信访反馈等制度,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对办理进度缓慢或者超期未办结的信访件,下达“督办函”督促、督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影响较大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复,接受群众监督,推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青河县纪委监委 胡安·阿合买提别克 | 责任编辑 陈旭 )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4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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