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谈|监督助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走稳
今年9月,公安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在京直属机关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公安部警示教育展览。 张国均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今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中央政法机关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座谈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开展好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实走深走稳,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以高度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机关单位充分发挥在公安系统的引领、表率作用,不断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引向纵深。
着力确保政治忠诚,为教育整顿固根铸魂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服从党的命令、听从党的指挥,确保政治忠诚。
确保思想上坚定自觉。推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范和抵制错误思潮,切实打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
确保贯彻上积极主动。监督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准确把握“国之大者”,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着力发现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在公安机关保持畅通。
确保肃清上全面彻底。督促把肃清周永康、孟宏伟、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做到思想上深化认识、组织上正本清源、工作上拨乱反正、制度上强化执行、执纪上坚决从严,着力整治“七个有之”,清除政治隐患,切实解决队伍中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
着力压实政治责任,为教育整顿凝神聚气
教育整顿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落实责任是关键。必须重点聚焦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强化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的辩证统一。
不断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督促、专题会商等形式,持续推动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推动,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尤其要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自查自纠,发挥“头雁”效应。
切实发挥监督责任。制定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落实。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教育整顿办和各级纪检监督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盯紧盯住每个关键环节,主动靠前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紧盯局级干部和重点单位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抓“重点突破”带动“齐头并进”。
强化精准追责问责。督导十次不如问责一次。紧扣教育整顿重点任务,对在教育整顿中履行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该督促的督促,该问责的问责。
着力强化案件查办,为教育整顿助力增效
办案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也是彰显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方面。第二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拿出决心和行动,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提高效率,打好办案硬仗、攻坚仗。
突出查处重点。重点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人”和搞“小团伙”“小圈子”的人和事,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岗位,紧盯“四风”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形成震慑。
提高办案质效。对教育整顿期间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集体排查,采取直接办理、督办协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快速处置。对上级机关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查否后仍不断举报的问题线索,作为重点优先办理。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指导带动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组织共同办案并开展质量评查。
强化政策运用。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主动自查、主动投案、真心悔过的,加快处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对不主动交代问题,仍然执迷不悟,甚至还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从严查处,释放鲜明信号。注意把办案与“稳定队伍、推进工作”结合起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着力聚焦系统施治,为教育整顿蓄能攒劲
系统思维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重要方法论。能否坚持系统思维,聚焦贯通融合,强化治理合力,对腐败问题进行系统施治,关系教育整顿能否真正见效。
完善监督体系。落实好监督执纪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开好与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专题会商会,牵头开好反腐败双月会商会,进一步压实部门警种管理监督、综合部门职能监督、督察审计专门监督、派驻机构专责监督责任。深入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督促内设纪检组织强化机构力量,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带有公安机关特点的违规插手案件处理、经济纠纷或插手干预重大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领域腐败等顽瘴痼疾进行重点整治。推动发挥好条线指导、政策供给的作用,聚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群众的“急难愁盼”,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警种的系统条线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任务贯穿始终。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归纳、分析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突破,抓好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制度规定,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深化警示教育。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督促组织开展好全员政治轮训,确保队伍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督促各局级单位纪委书记为本单位干部讲好廉政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好以案为鉴、对照反思。全面更新公安部警示教育展览,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拍摄自办留置案件警示教育片,会同公安部从严办、督察审计局、机关纪委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下发各单位学习,组织干部职工交流心得体会。(孙新阳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委委员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9月16日理论周刊第6版)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lswh/lilun/202109/t20210916_25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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