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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抓牢案件质量  规范量纪问责尺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你们在此前承办的邱某某案,程序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案件审理室已向你们反馈通报,现在李某某案依然存在同样的问题,你们应引起重视,引以为戒。”近日,昭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晖就案件质量问题约谈个别乡镇纪委书记,责令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强化程序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案件工作,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案件经得起检验。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贯彻实行《案件争议解决制度》《案件质量反馈制度》《案件质量通报制度》三项内部机制以来的一个成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针对自办案件,案件审理室克服书面审”弊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主动与案件承办人员沟通,充分听取案件承办部门的意见,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与案件承办部门在定性、事实、证据、处理等方面意见不一致时,规范沟通协调程序,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针对乡镇纪委上报审核的案件,案件审理室指定专人承办审核,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量纪关,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问题的案件,提出书面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补充调查或完善手续、履行程序。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月一清单”工作制度,由案件审理室每月梳理一次本月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重点向协管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进行通报,对重复出现的案件质量问题,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约谈案件承办部门或乡镇纪委相关责任人,通过梳理问题清单,为委机关领导班子掌握全县案件质量情况提供参考,通过约谈,倒逼案件承办部门或乡镇纪委责任,提升案件质量。目前,该县已梳理问题清单7批次,共涉及99个案件,约谈案件承办部门或乡镇纪委相关责任人14人次。(昭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6/gxjjw61776e67-1635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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