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创新派驻机构案件协作区交叉内审模式
10月26日,柳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接收了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移送内审的韦某某违纪案件。派驻机构人员少、审理无专人、不专业,为保证查审分开,今年以来,我们探索出派驻机构案件协作区交叉内审模式,有效解决难题,推进‘铁案工程’。”该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表示。
该县建立四个协作区,承办案件的派驻机构审查调查结束,首先移送协作区另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内审形式进行审核,报案件审理室备案后正式受理,组建内审小组审理。内审小组作出内审报告后,通知承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组务会审议,内审小组参加组务会并作汇报,与被审查调查人的党组(党委)取得一致意见后,承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全案材料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外审评查,经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批准后,向承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组反馈外审意见,再由承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组根据管理权限,配合指导党组(党委)完成后续的下达处分决定等程序。
内审流程中,案件审理室是掌舵人,以统筹安排、协调管理、指导、审核、评查为主;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是牵头人,既把握关键、又参与审理;审理组是具体责任人,直接对案件负责,承办案件的派驻纪检组是保障人,负责与党组(党委)及有关单位做好衔接。”该县纪委监委协管常委介绍,这样既符合办案要求,整合人员力量,提高运转效率,也让案件审理公开、透明。
韦某某案件审查权在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选择其他组人员组成内审小组进行内审,避免了一个纪检组既查又审的尴尬,也保证了审理人员的稳定性,有效遏制了人情案、关系案。
开展协作区交叉内审,各派驻机构的人员既可以是一个案件的审查调查人,也可以是另一个案件的审理人,通过角色转变、换位思考、相互借鉴,促进工作到边到位,提升了业务能力。
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看守所民警邱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经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内审,发现邱某某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事实证据大部分仅有本人的交代和微信转账记录,没有微信转账的证人证言。案件审理室召集审查调查组、内审组人员讨论研究,达成一致意见,由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补齐了证人证言,夯实了证据,做实了铁案”。
要不是亲身参与内审,真不知道审理工作有这么多的学问、新变化,让我们受益良多。”参与内审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石磊很是感慨,让这位老审查”有了新体会。
该县实施协作区交叉内审以来,派驻机构案件质量显著提升,没有出现退回补充审查调查案件,在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文书管理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数量下降30%,交叉内审后移送案件审理室外审评查22件,评查分数都在90分以上。(柳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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