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评估让巡察整改不留"余账"
“我们对你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发现还有4个问题没有真正整改到位,请你单位立即研究整改,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我们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日前,松阳县委巡察整改量化评估三组组长汤志锋在某部门党组巡察整改反馈会上说道。
近年来,松阳县为根治“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大而化之、反弹回潮”等问题,制定出台《松阳县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办法》,围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组织落实、整改任务落实、群众满意度、评估组综合评价”5个方面,制定了26项评分指标。评分结果以“百分制”体现,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全面科学评估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动态,强化督促整改。
“量化评估设计的这些指标,能够让我们有针对性地分类把握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横向比较整改成效,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及实际成效,让巡察整改不留‘余账’。”县委巡察办主任刘志云说。
在量化评估过程中,松阳县委巡察机构创新建立“5+X”联审联评模式,即由巡察办、巡察组、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成立联合评估组,根据问题的分类和性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从专业角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审视“会诊”。通过紧盯问题台账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实行“对账销号”,并进行准确评估。
为促进评估成果实效化,强化震慑作用,每轮量化评估成果在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某方面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提请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等处理,并与各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指标挂钩。
2020年,县信访局党组因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被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调离岗位。通报之后,县信访局党组立即着手对照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整改,实行“对账销号”。由于整改到位,在这次量化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截至目前,松阳县已对1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发现问题38个,完成整改35个,约谈提醒12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1个单位。
“量化评估就是一把测量巡察整改成效的‘标尺’,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衡量整改是否落地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将一把尺子量到底,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松阳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表示。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06/032868393.shtml
上一篇:一次巡察解决群众办事"停车难"
下一篇:联合评估为巡察整改把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