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11月29日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11/30/content_86780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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