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锐评丨满意度不是花钱就能买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思宁
近日,在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有市民反映当地政法系统下发了一份满意度调查通知。通知中提到,一定不要用“还行”“不错”“一般”等模棱两可的语句或者“不知道”“没参加过”等负面性评价,而回答“满意”“安全”,凭录音可得100至300元。涡阳政法委回应称正在核查。
政法系统开展满意度调查,旨在收集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政法队伍执法、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的态度看法,从中倾听民意建议、反馈评价,以校正工作偏差,为下一步决策部署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调查过程需要真实客观、公平公正。而当地相关部门只为“数据满意”,不惜花钱造假,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假的,满意度再高也代表不了民意。
“花钱买满意”,实质是在调查中弄虚作假,背后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近年来,对满意度调查造假并非孤例:南京、洛阳等地群众在满意度调查中被诱导,只能回答“我满意”;在广西南宁,曾发生过部分市民被要求按“标准答案”填写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的情况。种种造假行为不仅导致数据失真,更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助长不正之风。到头来解决不了问题,只能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如此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反映出相关部门履职责任缺失、服务群众意识淡漠。
对于满意度造假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造假者付出代价。此次涡阳事件,据报道其宣传形式较为隐秘低调,不允许书面下达,也不能在微信群传达,只能通过会议、面对面核教等口口相传的方式层层传达。可见,相关部门对自身造假行为错误性、危害性、严重性心知肚明,但为了谋求政绩、应付检查,不惜跑偏方向、用错心思,不在工作成效、用心服务群众上下功夫,却在数据和报告上做手脚。要严肃惩治此类造假行为,既防止相关履职部门在工作中习惯造假、熟于造假,也防止监管部门疲倦懈怠,对造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群众满意度,从来不是花钱能买来、强制要求能得来的,靠的是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工作中,要避免一味依靠书面报告、数据汇总等做决策,而要多实地调研、抽查走访,真正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避虚就实,树立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pl/202112/t20211210_256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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