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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监委”让清廉正气充盈校园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校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真不小,办实事、惠民生。”“学校评定职称公开公正透明,我们都明明白白,心敞亮了,干劲更足了!”12月5日,谈起今年的职称评选工作,范县第一小学的老师们纷纷为校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点赞。

  为打通校园廉政建设“最后一公里”,今年3月,范县出台《关于规范校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在全县所有学校成立由3至5人组成的校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印发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对监督职责、监督重点、监督程序等内容进行规范,确保监督瞄准“靶心”,促使校务监督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学校纪检工作的副职兼任,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从学校党组织、普通教师中差额选举产生。日常工作中,他们对全校党务、校务各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将教师、学生及家长关心关注的干部任用、职称评定、经费收支、绩效工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购买资料明细等事项纳入监督内容,不断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校务监督委员会把学校各项权力装进了‘笼子’。现在大到校舍维修、设备更换,小到学校报刊订阅、添置办公用品,只要费用超过1000元的,都要经过校务监督委员会的两次会审,超过2000元的还要进入招投标程序。”该县第三小学校长白秀娟说。

  此外,校务监督委员会还注重监督清廉校园建设,督促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培育校园清廉文化,着力营造“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浓厚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各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共列席校务会议268次,提出意见建议132条,开展各类监督168次,整改问题84个,化解矛盾纠纷36起,纠正不规范票据39张,提醒谈话54人。

  “有了校务监督委员会,阳光招生、阳光食堂、阳光分班、阳光评优等关键环节公平、公正、公开,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学校教育质量也实现了稳步上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大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督促县教育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让清廉正气充盈校园。(杨芸)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c15bdd91977f4e2db2a1edf73d673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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