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忠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这是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更是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的准确概括。今年正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对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作为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强化使命担当,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积极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切实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
坚持以宪为纲,恪守初心使命,助力政治生态净化优化。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重要遵循,更是国家监察机关的权力之源。在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把宪法作为行动纲领,持续筑牢自身的政治意识,时刻谨记初心使命,把宪法的行动要求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国之大者”,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在维护党的领导、督促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加强对执纪执法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协助保障职责统筹协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进而营造更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宪为本,筑牢宪法意识,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宪法作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更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中,必须持续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把依宪执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持续筑牢自身的宪法意识,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在系统学习、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将宪法意识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日常,切实增强自身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坚持不越位、不失位,为各项决策部署、各项任务目标的推深做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持以宪为基,勇担践行之责,助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宪法作为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自觉践行宪法精神更是监督执法工作的基本准则。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中,必须坚持把宪法作为执法之基,深刻领会宪法精神的深刻内涵,从而助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聚焦主业主责,加强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坚持身体力行,在维护宪法权威上做先锋,履行好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工作实践中当好宪法的守护者;要强化自身建设,在宪法学习领悟上做表率,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在工作实践中当好宪法的执行者;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宪法宣传实践上做“头雁”,在工作实践中当好宪法的践行者。
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时代要有新作为。站在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用宪法作为立身之本、行动之力、成事之基,更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以苦干实干践行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宪法赋予的职责和使命,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践行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定稳妥履行正风肃纪反腐之责,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忠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界首市纪委监委 刘自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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