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你乡办理的这3起案件中,初核报告、审查方案、审理报告均未履行呈批手续。”
“该案中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和个人检查材料均未注明见面、接收材料的时间并签字。”
“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程序是否合规?谈话笔录要素是否完备?是否正确适用从轻、减轻、从重、加重等量纪情节?处分的执行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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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东至县纪委监委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评查人员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对照评查细则进行审核,直指问题不足、指正缺漏短板,严格执行证据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评查组能够结合案情,悉心查找办理案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缺点漏洞,督促指导补充完善,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促学,有效避免今后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我这个纪检‘新兵’起到了很强的培训辅导作用。”一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感叹道。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对照《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2020年以来乡镇纪委和驻县纪检监察组办结的149件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中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和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注重问题导向,查找症结根源,并逐一记录在《案件审理质量评查表》。针对常见、易疏忽的普遍性问题,评查组逐一进行反馈,并向承办人员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及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评查工作整改落实有效。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质量才是目的。我们要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导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积极指出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做到举一反三,以审查调查案件的高水平促进纪检监察整体工作发展高质量。”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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