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检察风采 >正文

强化以案促改 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们一定要以周某某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纪法意识,做到‘亲’商不挟私,‘清’商主动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负责人在该单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说道。

  为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卫辉市纪委监委聚焦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以查办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为鉴,围绕政商关系监督难点,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该市纪委监委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过程中,聚焦政商交往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划定政商交往红线。向企业发放纪委监委联系卡,公开举报联系方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对行政审批中“庸、懒、散、慢”以及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发现,快速处置,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4起,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3人,下发通报4份。

  “我们将持续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卫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武术明表示。(安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42564752b2624fba8306bfa49099dce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