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联系点,让涉企监督更精准
纪检监察机关下沉一线、走访企业,从企业角度看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发现并督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一批问题,有助于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也是践行“亲而有为”要求的具体体现。但单纯的走访也存在覆盖范围不够广、受时间限制、企业反映不够“解渴”等问题。为将收集和推动解决企业问题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厦门市纪委监委在前两年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在215家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建立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
联系点的选择,关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本着公开自愿的原则,我们在媒体上发布消息,鼓励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和商协会积极报名,并根据企业所在区域、行业类别等进行合理分布,涉及商贸、建筑、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确保企业反映真问题、真想反映问题,而不是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在联系重点上,聚焦阻碍企业健康发展的“中梗阻”,重点收集惠企政策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监管执法、服务企业等4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惠企政策出台是否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建议;审批事项和环节是否简化,是否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监管机制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及反映问题渠道是否畅通,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一系列与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确保真正把企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找出来。为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联系,综合考虑行业性质、企业规模等因素,按照市区两级分别建立联系点,联系点企业可以直接向市纪委监委指定的联系人或者专门的监督渠道反映问题,确保问题有人听、有人理。
联系点制度建立的初衷,是希望经筛选确定的联系点不仅可以反映本企业遇到的问题,还可以收集涉及其他企业的相关问题,有效提高问题收集的覆盖面。怎样让企业放下包袱、大胆地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是这项制度是否有形又有效的关键。为打消企业顾虑,我们要求对反映问题的企业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如果企业反映的是共性问题,就直接以市纪委监委名义督办、转办;如果企业反映的是个性问题,就先征求企业意见,看是否愿意将其反映的问题转给具体部门,也可以通过对具体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查找企业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
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重在统筹兼顾、协同发力。纪委监委从企业处收集问题不是无事找事、挑刺找茬,而是要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接协作,及时跟进了解企业反映问题办理情况,针对问题反馈做好个别回访,充分调动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帮企业克难、为经济蓄能、为发展加分。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包括问题清单、办理、反馈等情况的工作台账,对相关信息实行销号管理,市纪委监委通过电话、走访等形式对联系点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抽查跟踪。只有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精准快速的处理,才能增强企业反映问题的信心。如针对企业反映的30万奖补资金迟迟未能领取的问题,我们在推动解决的同时,督促所在街道反思剖析,规范工作流程,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企业的需求是动态的,要求我们的监督保障执行工作也与时俱进。10月上旬,厦门新冠肺炎疫情被控制住后,市政府立即出台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的若干措施。我们立刻跟进,通过各大媒体及“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发出消息,公开征集助力企业纾困减负措施落实的有关问题线索。同时,向联系点企业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发出信件,要求反映和收集在办理相关扶持政策过程中是否遇到手续太繁琐、口径不明晰等作风问题或其他问题。征集发出后很快收到企业提出的17条问题,我们逐一梳理研判、分类处置,及时转给相关部门处理,目前已有7个问题得到了部门的办理反馈,其余问题将持续跟踪督办。
营商环境监督联系点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共收集各类问题、意见建议115个,向联系点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63条。实践证明,这一做法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有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诉求,实现从企业诉求出发的政策制定、兑付、评价、交流的服务闭环;有助于及时发现有关部门在服务监管企业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力问题和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作风问题,从而实现以精准有效监督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日前,这个做法获全国第三届党建创新成果“服务群众”组“十佳案例”,并获铜奖。(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柯军)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llyjllsy/20211213/1708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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