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0|龙岩:建立“四级研判”机制 提升精准监督质效
“建议会后成立工作组,由第一纪检监察室牵头,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市委交叉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得到及时、精准、有效处置。”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监督工作“半月谈”会议上,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提出意见。
原来,与会人员在会上就市委交叉巡察组移交的全市法院系统的共性问题展开讨论,并就精准处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确保执纪尺度统一,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一致意见。
“半月谈”是该市监督工作“四级研判”机制的其中一个方面。
为实现高质量监督,防止监督工作标准不统一、尺度不精准等问题,龙岩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了监督工作“四级研判”机制,即:机关监督检查室“周盘点”、派驻机构“半月谈”、县(市、区)纪委监委“月蹲点”和市纪委常委会“季分析”。
“‘四级研判’机制从不同维度分析研究监督工作,共同会诊,把脉开方,对症下药,解决监督‘疑难杂症’,是实现高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固定的时间节点,固定的参加对象,研究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这是“四级研判”机制的亮点之一。
“周盘点”的对象是监督检查室,着重解决监督工作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实现监督工作平衡发展;“半月谈”的对象为派驻机构,着重解决派驻机构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防止监督尺度不够精准的问题;“月蹲点”的对象是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深入思考研究解决基层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季分析”的主要对象为全市监督力量,着重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全市统筹协调,研究部署,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有效防止监督站位不精准、对象不精准、手段不精准、处置不精准等问题,“四级研判”机制从横向上全盘统筹、统一协调,在纵向上直插基层蹲点调研、督查督办,各方同向发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配合、无缝对接,以工作讲标准、尺度讲精准、专业讲水准实现高质量监督。
建立“四级研判”机制后,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工作职责,以问题为导向,收集掌握相关资料,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组织进行纵向分析研判,对研判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按要求列明问题清单,统一向被研判地方和部门反馈研判意见、提出整改要求。
以去年9月龙岩市纪委监委调研组在上杭县“月蹲点”为例,调研组向上杭县委反馈了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摸排力度还不够,移送有价值的线索较少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上杭县委坚决扛起“月蹲点”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责成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牵头,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具体负责,提出了落实线索移交双向机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优先处置以及政法部门定期组织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等具体整改落实举措。上杭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督促整改到位。
自“四级研判”机制建立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周盘点”11次,提出问题25个,已解决24个;开展“半月谈”6次,梳理问题29个;“月蹲点”共召开48场座谈会,现场研判基层提出问题57个,访谈“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140人,收集相关问题意见33条,共梳理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问题9个。(龙岩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sjlchm2020/20210223/1701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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