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日,银海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银海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银海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银海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银海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庞伟代表区监察委员会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专项工作报告。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银海区监察委员会把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做好此次专项工作报告,银海区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环节、步骤和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做好专项报告工作。
报告介绍,三年多来,银海区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监察监督工作中勇于担当、善作善为,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坚决扛起监察监督政治责任,通过坚持上下贯通联动,不断夯实民生监督基础;坚持问题目标导向,着力提升专项监督效能;坚持严查案件抓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聚焦大局大势,精准发力护航乡村振兴;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勇担当善作为。2018年以来,银海区监察委员会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4件,政务处分14人。
报告指出,下一步,银海区监察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民生福祉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乡村振兴监督体系;持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锻造乡村振兴监察铁军,毫不放松抓好脱贫攻坚过渡期监察监督,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为建设创新生态开放幸福新银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31/gxjjw61ceded7-16660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