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强化专责监督职能 提升监督治理质效
2021年以来,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强化党内专责监督职能,在监督工作中融入制度建设,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治理质效。
突出监督重点
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校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校纪委探索与二级单位党政班子集体谈话制度,完善校纪委书记同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全年同4个学院党政班子、40多位新提职和交流任职中层正职干部及被巡察单位党政正职干部开展谈话,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突出对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密切关注巡视整改进展,紧盯津贴发放和办公用房等重点问题开展2轮专项检查,督促巡视整改方案落实,推动建章立制60余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设计开发校内巡察整改任务管理系统,对整改情况进行实时、常态化监督。突出对问题线索集中领域的监督。针对学术规范、科研经费、师德师风等方面,以及反映个别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的问题,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制发纪检建议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改进监督方式
加强主动监督。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聚焦阶段性问题,编制年度监督计划。2021年以来,完成校办企业、非学历教育、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等高校非主业领域专项检查,并对“卓越育人”工作、基建等开展专项监督。加强靠前监督。综合利用列席会议、调研检查、“智慧监督”、联组学习等方式,推动监督向前拓展、向下延伸。围绕入党推免、评优评先以及奖助学金和补贴发放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召开3场学生座谈会开展调研监督。加强关键环节监督。强化“阳光招生”,在研究生招生中重点关注复试环节,在本科生招生中重点关注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招生。全年共开展13场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处置相关信访举报。
完善监督机制
完善监督工作会议制度。依托审计工作联席会、干部监督联席会,充分发挥沟通协同和决策参谋作用。组织财务、人事、科研等部门,召开科研经费监管专题协商会,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科研相关人员费发放的若干措施。完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与校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互通工作进展,互享监督工作重要信息,在制止餐饮浪费、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中,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完善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完善与校有关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如,协同科研管理部门抓好《华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落实,协调教师工作部完善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机制等。(作者:俞小松 汪海)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9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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