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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鞍山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1月20日,鞍山市召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会议宣布了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对本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文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发区腐败问题监督整治和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的部署以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鞍山经济开发区、海城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台安经济开发区、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鞍山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铁西经济开发区、立山经济开发区等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时间3个月左右。

  会议强调,要坚守政治定位,突出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监督标准和监督路径。要按照巡察“三个聚焦”的监督重点,高质量开展常规巡察。要聚焦开发区腐败六个方面重点问题,准确把握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的时势特点,开展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巡出声威巡出成效。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监督重点,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树立巡察监督的权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巡察监督的质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依规依纪依法;要坚持严于律己,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要坚持同向发力,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as/system/2022/01/21/030109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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