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在深学细悟中强化责任担当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条例》始终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忠诚履职的根本遵循。
带头主动学。《条例》共8章59条,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制度成果,还就坚守职能定位,完善领导体制,明确主要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详实规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原原本本学原文、悟原理,多思考、勤分析,牢牢把握《条例》中各项重要内容。同时,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开展专题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不断提升学习实效,真正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细致用心悟。《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制度保障。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要始终把握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政治责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纪法意识,提高专业本领。要自觉对标对表《条例》,强化政治担当,永葆忠诚于党的品格,做对党忠诚的老实人。
结合实际行。扎实推进《条例》落地生根,重在履责于行。要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到位。要持续纠“四风”树新风,紧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抓好监督,坚持不懈涵养各综合监督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化“室组地”联动,对中央和省市区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胡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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