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发挥“窗口”作用 做好审理“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对谢某诫勉一案中暴露出的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和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议你室向乡镇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同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近日,岳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案件质量检查过程中向第四纪检监察室提出建议。
岳西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监督检查、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内设机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提高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审理室对日常案件审理、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或督促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向相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建议,2020年以来累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9件。
“收到建议书后,我们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组织财政所等职能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来榜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时表示。
发出建议书并不是终点。县纪委监委还安排对口联系的案件室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全程监督,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结果实地复查,确保建议书发出去有回应、真整改、改到位。注重将以案促改作为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的着力点,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纠错、治本作用,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健全长效机制。
“审理室既承担把好案件质量‘关口’的作用,也承担着发现相关问题‘窗口’的职能,我们与案件室精准用好‘两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确保案件查处发挥标本兼治的作用和效果。”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006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