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靶向施治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
监督督促鹿寨县供销系统深入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问题清单52条,制定整改措施96条,立案4人,挽回经济损失47万元......这是鹿寨县纪委监委开展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自供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鹿寨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供销系统政治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20类突出问题,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县供销系统履职尽责,避免社有资产流失。
为确保专项治理动真格见实效,我们组建了专项治理调研组,与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督促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韦廷武表示,通过全面掌握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有案不查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紧盯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建立通报约谈和周报”制度,以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到位。
为使问题清仓见底”,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供销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完善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财政、审计等单位之间的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台账对问题线索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处理情况。同时,县纪委监委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案卷资料进行回头看”,逐条逐件分析研判,对办理不到位的重新处置,对未办结或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及时办理,确保问题线索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县级农资企业销售额必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才能申请新网工程专项奖励资金,寨沙供销合作社和庆丰公司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却分别获得了36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资金……”该县纪委监委对检察院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时任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谢某某、业务股长徐某某存在违反财政法规虚报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最终,谢某某、徐某某被立案审查调查。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梳理起底问题线索15件,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1人。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强化纪法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加强财务管理。”该县纪委监委在通报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时,及时向县供销合作社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深化以案促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县供销合作社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自查自纠项目申报条件审核、专项资金结算审批等方面廉政风险问题6个,修改完善相关制度5项,实现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的良好效果,推进供销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出实效。(鹿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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