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纪审联动 协同发力
日前,阜康市审计局在对市政某公司董事长进行经责审计时,发现其违规领取和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问题,随即将此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经阜康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给予该公司董事长罗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向市国资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在全市国资系统召开以案促改会议。市国资局制定了《阜康市国资局放权清单》《阜康市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阜康市国资局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7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和运营,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职责、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而能够及时发现一些隐藏的腐败问题。”阜康市审计局局长王琴介绍。
“纪检、审计协同发力,做到边审边改,通过我们的协作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纠正。”该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周鹏表示。
当前,“纪检监察+审计”联动配合已成为发挥监督合力的重要方式之一。为提升联动监督质效,阜康市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6+2”贯通协调机制,每半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协调重要事项办理,每两月召集一次信息交流会,交流、通报工作情况。
“纪审联动”以来,召开联席会议2次,信息交流会5次,协调解决问题11个。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线索会商机制,进点前,纪委监委向审计组通报被审计人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点后,审计组对发现的轻微违纪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纪委监委,由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处理。审计结束后,审计局向纪委监委移交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优先办理处置,2021年共移送问题线索11件。(阜康市纪委监委 蔺欢 俞军山 | 责任编辑 杨艳)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6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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