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时评 >正文

用“一贯”学习擦亮监督执纪“利剑”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制定的全员学习培训方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设定的学习内容形式、统一制发的课程表,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去,可以说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当前,随着2月全员集中学习阶段步入尾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方向也即将转向3月至7月的专题学习阶段。

  监督执纪“利剑”是否挥得有力,是否能应声而落斩去党的肌体上腐败等各类“毒瘤”,关键在于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的擦拭和保养。纪检监察工作本就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加之新的形势又不断带来了新的挑战,纪检监察干部只有通过日常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以学涵养“以不变应万变”的底气,才能有效适应新形势下的各类变化。

  无论是即将结束的集中学习,还是即将开始的专题学习,这些既是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硬性要求,也是学习上的一种无形引导。在思想层面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变“一时”学习为“一贯”学习,提升“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的觉悟,增强主动学习的意识,妥善处理“工学”矛盾,自觉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持之以恒。在成果转化上,要对集中学习阶段的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感悟总结提炼,并在之后的专题学习阶段进一步丰富,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切实可行的学习经验,保持下去常常加以运用,在工作实践的“大熔炉”中不断验证、反复锤炼,最终将之炼化成自身实实在在的监督执纪“本事”。

  古语言,“学向勤中得,萤窗万卷书”“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事实而言,坚持“一贯”学习“勤”字是内在属性。做到一个“勤”字当就“实”不就“虚”,学习不是做做样子、自欺欺人,勤学更不是在朋友圈转几条业务文章的链接,在笔记本上写几页学习的心得,用手机拍几张学习的镜头,为自己强扣上“我爱学习”的标签,殊不知学习中添加再多的“美颜”,学到的知识也不可能多起来。相反,学习如能做到沉心静气,发扬“挤”和“钻”的精神,把业余时间真正用在学习的“点”上,在监督执纪中对业务书籍要勤翻、勤看,对业务骨干要多问、多提,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知识才能积沙成塔、集腋成裘,才能真正达到学有所得。

  做到“一贯”学习,就当回答好“学什么、怎么学”的问题,如果学无方向和目标,就容易失去学的动力。要着眼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瞄准监督执纪中自身所需、所缺,立足常态化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中提振增强本领、锐意进取的精气神,不断将破解监督执纪难题的欲望,转化为学习同做好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的动力。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享用完2月全员集中学习的“套餐”后,认真体悟学习的重要意义,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一阶段的专题学习中去,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变“一时”学习为“一贯”学习,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本领,将监督执纪的“利剑”越擦越亮、越擦越锋利。(睢县周堂镇党委 夏署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plzc/articlecff58efbf69c448ba8d78af6a90d404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