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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一巡察一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这个问题不应作为问题线索,应该作为立巡立改类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这条线索不仅要查处,还要通过查处推动问题整改……”近日,在十四届伊宁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线索研判会上,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以及各巡察组组长讨论热烈。

  自2021年底十四届伊宁市委第一轮巡察启动之始,该市创新建立巡察问题线索提前研判机制,通过“巡察+纪委监委”结合模式提前分析研判,在每轮巡察结束前召开线索研判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移交前的集中研判,做到“一巡察一研判”,确保问题发现精准、问题底稿精准、问题定性精准,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率。

  线索研判会上,先由每个巡察组组长汇报发现的问题线索,经与会成员进行全面分析讨论后,按照管辖权限,再由相应的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建议,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会商分析,帮助巡察组提高问题线索的精准性,同时剔除一些干扰项,提升巡察工作效率。

  会后,巡察组根据研判意见进一步完善线索报告、佐证材料,有可查价值的问题线索将按照程序报批,由该市市委巡察办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巡察办反馈处置情况。

  “‘通过‘一巡察一研判’,让各巡察组互相取经、相互晒成绩、提建议、查不足,研究新的‘打法’和‘战法’,破解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准度。”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新勇说到。

  据悉,该市市委巡察办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8条,经过分析研判,16条问题线索可在巡察结束后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办理,12条问题线索将由各巡察组转责任单位进行立巡立改。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一巡察一研判’工作机制,要求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强化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交流,在问题线索形成上达成共识,不断增强巡察威慑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伊宁市纪委监委王海英王岚 | 责任编辑 阿热依 )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6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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