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贯通协同监督 提升巡察质效
“这是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巡察中再进一步关注,助推问题整改。”日前,博州党委巡察办、博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就拟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前有关事宜进行沟通会商。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中全会提出,创新巡视组织方式,实现高质量全覆盖工作任务。博州党委和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统筹衔接和协调协作机制流程,严格制度执行,促进巡察与其他监督的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共享公用,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博州党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州着重以机制保证贯通融合落到实处。州党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州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机制流程,对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做出部署要求。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围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深度融合目标,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信访、审计等单位的协作机制。在此基础上,集成绘制《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导图》,明确有关部门责任主体统筹衔接若干内容。“《导图》对推进监督检查部门和巡察机构工作衔接配合帮助很大。”博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陶静表示。
此外,该州以公用信息资源共享为纽带,提升贯通融合实效。“巡察前,州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牵头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州直部门纪委等,汇总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总体评价、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等方面情况,为巡察提供支持。”博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志恒介绍。同时,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牵头协调干部监督科、组织科等,汇总通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情况。巡察乡(镇、场)时,县市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参照州级做法,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巡察后,州党委巡察办将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个别谈话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和巡察反馈意见等,分类移交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在此基础上,组织巡察组组长和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干部科科长面对面交流“活情况”。
该州还把强化巡察成果运用作为提升巡察监督的有力抓手。州纪委监委坚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州管干部线索,去年以来,州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州管干部中,40%来自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博州把压实整改监督责任作为贯通融合的重要环节。“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州党委巡察反馈工作的办法》,联动压实整改责任。明确州党委常委、州政府党员副州长参加分管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坚持州纪委监委、州党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巡察反馈。通过派员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方案和报告、召开整改片会、实地调研、驻点督导、约谈提醒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博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负责整改日常监督的“再监督”,定期汇总监督检查室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并通报州党委巡察办。
该州还积极探索建立州党委巡察机构和州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州党委巡察组组长发挥问题来源清、情况熟优势,协助进行整改成效评价把关。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州党委巡察办、巡察组会同州纪委监督检查室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回访,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博州纪委监委 杨立成 | 责任编辑 阿热依)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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