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欣:监督下沉解民忧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民心所向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实际行动,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情、民意是监督执纪执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以责任为抓手,紧盯村(居)主干和包片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重心下沉、工作下沉、监督下沉、听取民意,让监督沉下去、让问题浮上来,在强化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职能上用功发力,推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乡镇纪检机构离群众最近,对基层情况最熟悉,要发挥好“前哨”作用,下沉到村头巷尾、生产生活一线,到群众身边去了解民情民意,收集基层共性问题和群众共同诉求,督促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民心所向既要见人,也要见事。对群众反映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点题整治”涉及范围点多、面广问题,压实各整治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促使部门对题作答,合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起纪检监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联动联合、共享监督监管成果的监督机制,形成让群众出题、部门答题、纪委监委监督的格局,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验。
实事办得效果好不好,还得由群众来评价。坚持开门搞评估,充分发挥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让群众参与整改、见证整改、推动整改。对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跟踪督办、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督促责任单位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最大限度防止问题重复发生。通过实行“群众评”“自己评”“监督评”“定等次”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性定量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推动党组织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作者系福建省莆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llyjgd/20220414/1710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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