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审查 >正文

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蓝信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据北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流市委批准,北流市纪委监委对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蓝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蓝信丧失理想信念宗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大肆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经商获取巨额利益;为官不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道德败坏,与他人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自己主管、管理的公共利益;恣意妄为,把手中权力当作交易工具,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北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蓝信开除党籍处分;由北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蓝信简历

  
蓝信,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广西博白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6—1995.04博白县新田乡党委副书记(其间:1994.01定为正乡长级);

  
1995.04—1996.10博白县新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10—1998.06博白县新田镇党委副书记;

  
1998.06—1999.03博白县三育镇党委书记;

  
1999.03—2000.01北流市西埌镇党委书记;

  
2000.01—2006.09北流市西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6.09—2009.05北流市西埌镇党委书记;

  
2009.05—2014.07北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4.07—2014.12北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12—2019.06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其间:2015.01县以下机关职级晋升为副处级);

  
2019.06—2020.05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2020.05—2021.01北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209/gxjjw60224a73-155398.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