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冠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冠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阮冠三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购买房产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向有关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干预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阮冠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弃初心使命,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亲”清”不分,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阮冠三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南宁市纪委监委)
阮冠三简历
阮冠三,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广西陆川人,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2001年4月至2001年12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干部调查审理科科长;
2001年12月至2002年8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党政处处长;
2002年8月至2003年6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党政科科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南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2005年3月至2005年4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南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2005年4月至2005年5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南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2005年5月至2009年10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
2013年3月至2013年4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南宁市良庆区委副书记,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
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试用期1年),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南宁市良庆区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提名人选,南宁龙象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提名人选;
2016年8月至今南宁市良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南宁市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常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204/gxjjw601ba031-1552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