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翼齐飞”
本溪市明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大数据建设工作部署,将大数据赋能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建设“三个一流”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内容,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监督和大数据办案“双翼齐飞”。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大数据工作实效。为推进大数据监督平台有效运行,区纪委监委成立大数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选调优秀人才建立大数据办案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安全组、数据分析组。专班主要负责研究解决业务难点,全面推动平台建设工作。临时增设大数据办案应用中心,主要负责大数据系统建设、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
加强实战应用,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在大数据监督方面,运用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展数据建模,围绕耕地地力补贴、民政低保、失信党员等领域建立6种分析比对模型,截至目前,已收集近1万余条数据,精准发现问题线索18件。在大数据办案方面,以“11.24粮食购销专案”为切入点,按照一案一申请的原则,利用专案宝2.0大数据分析系统录入银行查询的15000条交易信息,迅速生成银行交易关系图谱,筛选出关联对象交易及大额交易数据100余条,为审查调查工作的快速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大数据思维运用能力。制定《明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大数据办案专项培训工作方案》,组织10名年轻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数据讲坛”专题讲座,选派2人与市纪委监委负责大数据应用的干部对接,学习上级单位工作方法。同时,区大数据办案应用中心组织开展了“专案宝”软件使用培训活动,累计培训2场次30人次,有效提升了办案人员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2/06/08/0301236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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