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教育 >正文

以案为鉴 | 半年扣了83分的驾照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半年内共计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14起,累计扣分83分,近半年有4次科目一的学习记录……驾驶人童某这种情况算正常吗?”近期,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研判当天参加驾照扣满12分学习的人员名单时提出了疑问。

  

  工作人员现场督促车管所利用交警业务平台,对童某违章情况进一步核实。通过逐条回看比对,童某处理一辆外地牌照小型汽车记12分违法行为的记录引起了工作人员注意。

  

  从抓拍照片看,这辆汽车违章时的驾驶员明显不是童某,可以肯定童某是在替他人扣分。

  

  纪检监察组敏锐地察觉这当中可能有公职人员与童某勾结。果不其然,童某不仅承认了自己“卖”驾照分的行为,还检举了“黄牛”夏某与违章处理窗口辅警邵某内外勾结,从中牟利的有关问题。

  

  在铁证面前,邵某对夏某通过微信先后57次转钱给自己的事实供认不讳。“他是买分卖分的‘黄牛’,按程序规定,如果能看清发生违法行为的驾驶人的脸的话,尤其是一次性扣12分或者6分这种分额比较大的情况,是不好买分卖分的。而我是负责处理电子监控违章的人,他转钱给我,是想让我在办理他要处理的违章车辆时提供帮助,便于他进行买卖驾照分的交易。”

  

  在利益的诱惑下,邵某利用担任业务窗口辅警的工作便利,先后数次违规帮助夏某利用他人驾驶证处理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并收受夏某给予的数万元好处费。邵某因涉嫌违法接受监察调查,纪检监察组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交通违法记分制,主要目的是教育和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守法通行。通过黄牛“买分”“卖分”造成真正的违法行为人没有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不能真正意识到违法驾驶的危害性,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向交警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对一年内高频率参加学习的人员高度关注,建立重点人员库,逐一比对车辆违章与驾驶人员的匹配情况;建立预警制度,不定期对处理违章的业务窗口进行抽查,严防工作人员与“黄牛”勾结的行为。

  

  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该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获18名“黄牛”,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3名人员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314/gxjjw622e8b9f-16921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调研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调研网 jjdy.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