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过相抵思想逻辑荒唐
“在任职期间,粮食企业效益明显好转,存在一种功过相抵的危险思想,用自己的成绩来掩盖自己所违法违纪行为,简直是掩耳盗铃。”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高平痛苦忏悔称。陈高平主政粮食局期间,“粮食企业效益明显好转”,也曾为粮食企业作出过贡献。令人叹惋的是,因在粮食购销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而锒铛入狱。这说明“光环”绝非“保险箱”,哪怕荣誉加身,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会被严惩不贷,不存在功过相抵。
以功掩过,透支曾经的“成绩”,真是打错了算盘。一些腐败分子在被组织调查时,经常会提及“我功劳那么大,贪一点算什么”的奇谈怪论,仿佛“作出过贡献”就有了可以免罪的“护身符”,想一想,这是多么幼稚可笑。即使曾经做出过贡献,可做贡献的舞台也是组织给的,我们每个人都是整个机器中的“螺丝钉”,只有在整个工作环节中,才能把我们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出来,一旦认识不清,就会私欲膨胀,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共产党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许党许国、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应尽的本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对共产党人最基本要求,做点贡献就去沾染非分之财,和党的宗旨“南辕北辙”,身陷囹圄也就在所难免。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人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在对腐败分子定罪量刑中,腐败分子“功劳大小”也从没有作过依据。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一旦触碰,必被严惩。功过相抵只是一厢情愿,“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不想丢了“饭碗”,还是要老老实实不犯错,规规矩矩不触法。
事实上,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存在功过相抵思想逻辑荒唐、极其错误。俗话说,“功不抵过,功不掩过”。刘青山、张子善都是入党多年,历经过革命战争考验,为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的领导干部。然而,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河工款,生活腐化堕落,蜕变成人民罪人,被执行枪决。“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不管不顾,那么天下必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既便刘青山、张子善昔日对于国家、人民、革命有着赫赫功勋,但是当危害人民利益、侵吞国家资产之时,便注定了两人难逃一死。功过泾渭分明,任何人触犯了法律红线,就会被法律制裁,“过去有很大功劳,政绩能遮住过去所犯罪恶”思想应休矣。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才是每个党员干部应秉持的理念;撸起袖子加油干,才是每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姿态。
奖功惩过自古恒理。纪律法律面前绝无功过相抵一说,作为党员干部要建功新时代,不可背离初心有过。(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李永峰 李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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