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推进清廉建设全域共建
为“一盘棋”推进清廉建设,云南省楚雄州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楚雄”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牵头部门制定“1+5”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主抓直管、分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监督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州县市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清廉楚雄建设落实落地。
一个个清廉单元建设的生动实践在楚雄全面展开,5类清廉单元建设齐头并进,引领带动清廉楚雄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
“这是我第二次换证,也是用时最短、服务最好的一次换证经历,一趟一个窗口就办好了,现在不仅办事环境好,效率也越来越高了。”近日,在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拿着刚到手的营业执照,经营母婴用品的店主王女士高兴的感叹道。
“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窗、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是我们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个缩影。”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面向全州百姓的窗口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加强对全州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监督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把勤政清廉贯穿于为民办事全过程,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机关作为推进清廉楚雄建设的前沿阵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昏懒庸贪”“中梗阻”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病”,有力推动有关部门在梳理规范办事事项、整合优化办事流程、建设完善内部协同机制等方面精准发力、靶向攻坚。
从机关到基层,楚雄上下贯通。在推动清廉村居建设的过程中,楚雄州坚持专班化运作、项目化推进、州县乡三级联动,通过选优配强监察联络员、乡村振兴特邀观察员、乡村振兴项目廉洁评估员“三员”队伍,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三资”提级监督、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紧盯村组“微权力”“微收支”“微工程”贴近监督,不断完善基层权力监督体系、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廉洁文化在清廉楚雄建设中有着独特和深远的意义。楚雄州充分挖掘本土优秀文化中的廉洁因子,加大廉洁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将廉洁文化建设贯穿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等清廉建设各载体,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形成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营造崇清尚廉的社会氛围。(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gzdtn/jcfc/202205/t20220531_196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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