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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办好初次举报让群众信访“首站”即“终站”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今年以来,烟台市芝罘区纪委监委着力构建“标准明确、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监督有力”的初次举报办理格局,实现初次举报限期查清问题、人员处理到位、群众诉求解决。

  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出台《纪检监察初次举报办理工作意见》《初次举报“五办”工作要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纸质初次举报办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初次举报受理、告知、转送、办理、反馈各环节要求。制定“一次性解决”方案,既落实首办责任,又明确属地责任;既查办问题,又化解矛盾。建立“绿、黄、红”三色预警机制,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每月上墙,正常办理件以绿色公示,到期前一周转黄色预警并向承办单位发送督办函,超期未结挂红色警告并发送通报,由分管副书记挂牌督办。

  “我们对今年的初次举报逐一编号登记,按照反映问题复杂程度、办理进度进行分类分级,压实承办单位责任。目前已累计发送督办函4件,落实领导班子包案8件。下步,要不断深化提升初次举报办理质效,做到群众初次举报实时督办、实时化解,让群众信访的‘首站’即‘终站’。”芝罘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烟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sjw2021jcfc/202206/t20220613_1167087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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