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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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肃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康毅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6月,康毅在案件审理期间,携家人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1月,康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玉门市中心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原经理路风兵、财务科长赵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时任玉门市中心粮油储备库经理路风兵与财务科长赵希商议后,违规将应收取的门店租金40555元,用于抵顶公司职工发放福利及职工食堂使用的粮油物品费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路风兵安排赵希违规为职工发放午餐费2800元、加班费19500元。路风兵、赵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9月,路风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赵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肃北县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际鹏违规接待问题。2019年2月至2020年7月,时任肃北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际鹏,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一事多餐、陪员超标、无公函(通知)接待、无接待审批单的问题,违规接待用餐12次,违规报销接待费用13028元。张际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张际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39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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