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创新监督机制 擦亮派驻“探头”
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派驻监督的重要职责。茌平区纪委监委以派驻监督机制创新为抓手,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精准度,推动省党代会精神在茌平落实落地落细。
细化任务清单。聚焦省党代会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立足派驻监督首责,明确派驻监督内容,卡准派驻监督时间节点,积极推动派驻监督既“有形覆盖”又“有效监督”。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清单和落实台账,紧盯驻在部门“关键少数”和“关键事项”,把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纳入监督范围,重点监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党代会精神落实情况等内容,健全体制机制,发挥监督建议书作用,督促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
搭建科技平台。继续向科技借力,依托“五库一平台”派驻“云”监督系统探索联动协作,建立健全一项数据、多方共享、共同监督、合力攻坚的融合机制。协同区委巡察办深化拓展“室组办”联合监督机制,巡察机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可按程序调用相关数据,通过数据资源共享,深入了解驻在部门政治经济生态、廉政风险点并精准画像,建好政治监督活页。健全完善“室组”联合办案机制,借助大数据“靶向”审查重点,协力开展审查调查,提升派驻机构办案质效。
开展“融入式”监督。将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有效途径,探索开展驻点监督、驻重点项目监督,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把驻点监督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在常态、抓早抓小。把驻重点项目监督作为开展专项监督的有力手段,助推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民生项目落地见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抄报机制,对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抄报驻在部门分管区领导,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聊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sjw2021jcfc/202207/t20220711_116720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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