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则》一发出,永福县纪检监察干部掀起学习热潮。
“由党中央制定《规则》,是在新形势下给派驻机构定制度、立规矩,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驻永福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廖宏平认为,《规则》对于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则》,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单位的监督,为全面推进清廉永福建设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担任驻在单位的党组(党委)成员,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这就厘清了派驻机构的性质定位,划分了权力界限,增强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有效性,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驻永福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莫离说道。
“《规则》的出台让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则》要求,紧密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工作实际,让派驻机构监督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更有底气,更好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当好监督‘探头’作用,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驻永福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秦永军表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认真学习《规则》,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斗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增强派驻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驻永福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雷有龙说。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永福县纪委监委深化拓展“全员监督全员办案”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派驻纪检监察工作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下发《永福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量化考评表》,对全县1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评分标准、完善激励措施,加强派驻监督管理,激发派驻履职活力。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委领导联系指导、“业务大讲堂”全员培训、“全员监督全员办案”以案代训等形式提升派驻机构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此外,定期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派驻机构案件查办、线索处置、信访件办理的工作情况,委领导定期对各派驻监察组组长进行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工作意见建议,深入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协调解决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派驻监督扎实有效开展。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学深悟透、弄懂做实《规则》,依规依纪依法、用足用好用活《规则》明确的监督方式做实日常监督。同时要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找差距、补短板,加强自身建设,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全过程。”永福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永福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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