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肃家诫少喝酒
夫酒,所以行礼,养性命欢乐也,过则为患,不可不慎。是故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先王所以备酒祸也。凡为主人饮客,使有酒色而已,无使至醉;若为主人所强,必退席长跪,称“父戒”以辞之。敬仲辞君,而况于人乎?为客又不得唱造酒史也。若为人所属,下坐行酒,随其多少,犯令行罚,示有酒而已,无使多也。祸变之兴,常于此作,所宜深慎。
——王肃《家诫》
【小识】
王肃,三国时魏国大臣,司徒王朗之子,也是晋文帝司马昭岳父。他一生为官,屡屡献策,读《三国志》他的传记,可以看出他坚持以道事君,敢于直言,钟情学术,以经学著名。其人正直,凛然,崇儒尚德,一直保持清廉本色,不因为是皇亲国戚,就恣意胡为。唐以后配享孔庙,良有以也。
举两个小例子,可以看出他的胆量和见识。有一次,魏明帝曹叡问他,汉桓帝时,白马令李云上书,言语放肆,为什么不杀呢?王肃答道:“且帝者之威,过于雷霆,杀一匹夫,无异蝼蚁。宽而宥之,可以示荣受切言,广德宇于天下。故臣以为杀之未必为是也。”这个回答就很精彩了,真可谓大臣也。后来,魏明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令人切齿。”意思就是说,司马迁因为被汉武帝施了宫刑,所以,内心不平,撰写《史记》贬斥汉武帝,“令人切齿”,读之,至今仍能听到明帝的恨意。不料,王肃坦然回答:“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他认为“隐切”的是汉武帝,而不是司马迁。司马迁的《史记》是实录,不虚美,不隐恶,有良史之才。这里当着魏明帝的面,批评汉武帝,肯定司马迁。这个胆识,千古之下,仍让人感佩。
我们今天选的这篇《家诫》,通篇在讲如何拒酒,很有意思。国人好客,酒席之上,不喝酒,似乎是对别人的不尊重,所以,劝酒,是中国宴席的一大特色。而且,劝酒之人,那种劝人的话语,真是花样百出,精彩无比,有时真的会让你无法推辞。如果是地位尊贵之人,那就更没有办法了。魏晋之际,士大夫更是嗜酒,他们尚玄学,放浪形骸,空谈喝酒,以致成为一种风气。这种酒文化,不仅伤身体,而且误国,王肃极痛之,所以,作此《家诫》训导儿孙。
他首先说,酒,是用来行礼、养性命,让人欢乐的。这个定义可谓准确、全面。“过则为患,不可不慎”,但要适可而止,不能不慎重啊。因此,主人客人,饮酒一天,相互敬酒上百次,也不能醉,这是先王防备酒祸啊。他说,大凡主人让客人喝酒,使客人有一点酒色就可以了,不能让人家喝醉。这里可以看出王肃不愧是大儒,深懂恕道。那么,有的人不讲道理,硬要灌酒怎么办呢?王肃的办法甚妙,他说,如果被主人强迫,一定要退席长跪,以“父戒”推辞。在古代,父命难违,倒是一个办法。古人席地而坐,“长跪”,就是把腰直起来,表示尊敬。不是如今的跪下去。然后,王肃用了一个典故,春秋时期,陈宣公在位时,杀了太子陈御寇,陈完(字敬仲)与太子关系密切,逃到齐国,齐桓公请他做卿相,他推辞不就。意思是连卿相都可以谢绝,何况劝酒呢!“为客又不得唱造酒史也”,作为客人,更不能带头多喝。唱造,倡导,带头干。酒史,古代宴饮时主持酒政的人。他又叮嘱,如果在酒席之上,做行酒之人,那么,依令行罚,“示有酒而已,无使多也。”差不多就行了,不要让人家喝多。酒能乱性,甚至祸国殃民,“祸变之兴,常于此作,所宜深慎。”祸变的产生,经常就在这里,确实应该非常谨慎。读至此,我们不得不佩服王肃的通达和远见。
我平生不胜酒力。犹记得刚工作时,经常在酒席之上被人家劝酒,苦恼不堪。有时强迫几杯下肚,天旋地转,生不如死,但有时人在江湖,也是身不由己。后来,我就坚决不喝,有人就会恃酒骂我:“你不喝,你就不是男人。”我就笑着说:“不是就不是。”他也无可奈何,摇头而去。
如今国家制定了法律,酒驾入刑,这就很好了。酒席之上,再很难见到那样强迫人家喝酒的了。有的人的酒风真的很不好,把人家劝得喝大了,出去开车,车毁人亡,他不但不感到内疚,甚至一种罪恶,还冷嘲热讽地说,没有那能力,还充能。
至于禁止公务接待喝酒,我更是双手赞成。这几年,大家都可以回家吃饭了,年轻人也不会为代酒而苦恼了。这是一种进步。风清气正,从喝酒开始。(杨光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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