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坚持学用贯通 促派驻监督形效兼顾
“《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履行监督专责,不分管驻在单位工作;明确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等几个方面的关系,体现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近日,宁国市纪委监委第一期“青年干部大讲堂”正式开讲,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罗光勇围绕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结合自身积累的派驻工作经验,带来一场有内容、有思考、有深度的讲课,进一步加深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自《规则》印发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掀起学习热潮,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力求全面深入掌握《规则》的精神要义。如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主动将学习《规则》列入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要内容,提高单位领导班子及“一把手”对派驻监督工作的理解认识;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安徽材料工程学校纪委组织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规则》,并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借鉴思考和融会贯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近期我们还准备利用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专门组织一场测试,以此检验学习成效。”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周文艺表示,“同时,我们也总结了各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对比查找其中与《规则》要求存在的差距,通过实践加深对《规则》内容的领悟。”
据了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改进作风,落实整改。在市委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的共同督促下,该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确保直补人口核查准确;完善了水库移民直补资金管理、移民后扶项目建设等12项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切实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规则》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范,我们必须不断学习钻研,结合实际工作举一反三地思考,加强实践运用,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地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促进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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