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碰的理财收益
“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痛恨自己的私心和贪念,最终酿成了苦果……”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厦坪镇沉塘村富头组原村民小组长李某清在忏悔书中写道。
此前,井冈山市纪委监委接到富头组多名村民反映,80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款2016年11月底就拨付到了前任村民小组长李某清账户上,但是现任村民小组长肖某华一直没有分给大家,而是将征地补偿款拿去购买理财产品。
该市纪委监委调查组走访发现,群众反映征地补偿款未分发的问题属实,第一时间找到肖某华了解情况。
“因之前的分配方案部分村民不同意,所以一直没有发。前段时间我们重新做了方案,已征得村民代表同意,近期就会分给大家。我那时候看钱分配不下去,征得村民理事会同意后,才将这笔钱拿去购买了理财产品,帮助大家增收,所得收益没动过,到时候会一并分发给大家。”肖某华告诉调查组人员。
调查组调取银行账户流水记录,发现肖某华所说情况属实。但是交易明细中显示上任村民小组长李某清移交给肖某华的利息仅有11万余元。“8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保管2年多,如果存定期或进行其他理财投资的话,收益应该远不止这些。”调查组分析。
调查组当即决定调取该笔征地补偿款所有交易明细,很快发现李某清在保管该笔资金过程中,多次挪用该笔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转存定期,实际收益为23万余元。
“征地补偿款在你保管期间,收益明明有23万余元,为什么你只移交了11万余元给肖某华?”得知办案人员已经掌握证据,李某清主动坦白了自己挪用资金的经过。
原来,李某清利用其保管资金的便利,在没有告知村民理事会其他成员的情况下,多次私自挪用该笔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转存定期。为了不让他人发现,李某清还特意委托银行工作人员帮忙计算其保管期间800余万元的正常活期利息。因此,2019年1月,李某清只移交给了肖某华11万余元,自己从中截留了理财收益差11万余元。
自以为万无一失,实则漏洞百出。最终,李某清因犯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半,李某清截留的11万余元资金予以收缴,80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及收益悉数发放到了村民手中。(江西省井冈山市纪委监委 黄明明 葛五香 夏暄)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7/t20220725_1008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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