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释放叠加效应
“朱中奎案和彭措案,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对阿里政治生态的破坏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其腐化堕落的教训及警示,检身正己、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抓好整改,不断净化普兰政治生态。”近期,普兰县委书记李平在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这样说道。
“一桩桩、一件件典型案例,都是身边事、身边人,也是‘活教材’,令人感同身受、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作为单位一把手,要时刻牢记身边案例的深刻教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不越‘雷池’,千万不能甘于被‘围猎’,最终落个腐化堕落、身陷囹圄的下场,不但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损害,也让自己和家人付出惨痛的代价……”走出警示教育大会现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感慨道。
据悉,为切实避免一套“教材”管全部的问题,今年以来,普兰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将警示教育与以案促改结合起来,定期梳理查办案件的类型、特点、成因,选取行业相同、层级接近、岗位类似的身边典型案例,对同级同类党员干部点对点、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打通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等环节,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剖析案发根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做深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40场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线上旁听陈军庭审案452人次,开展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谈心谈话会议2次,前往4家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督促推动建章立制2项。
“纪法教育千言万语,不如通报曝光一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直接有效,点名道姓扯下‘遮羞布’,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既能有效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又能唤醒党员干部廉洁意识,真正使纪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普兰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包兴龙表示,将进一步用好用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通过以案促改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切实打通“三不”内在联系,放大“三不”叠加效应。(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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