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当为民利民
有的通过违规安排学位敛财谋私,破坏教育公平;有的收受回扣为医疗器械商等谋取利益,开展不必要检查、违规乱收费,加重医疗负担;有的对停车场项目资金动心眼、打主意,侵占群众利益……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典型案例。这些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与警醒。
公共资源的本质属性是为民利民。入学、就医、停车,对个人来说,解决不好小则影响心情,大则影响一生;对于社会来说,则涉及公共服务均衡,事关发展平衡。牵绊群众的小事,就是要解决的大事,我们党一直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重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这些人却把其当成了形式、喊成了口号,这不仅会引起群众不满,还会影响党的形象,带坏社会风气。
公共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从本次通报情况看,涉案人员职务并不高,手中的权力却不容小觑。比如,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刘伟旭从募集的停车场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中套取数亿元,数额之大触目惊心。面对如此重要的权力,本应心存敬畏、慎之又慎,常思如何让资源配置更科学、更合理、更精准,但这些人却把资源当成赚钱的筹码,把权力当成瓜分“蛋糕”的工具。对于这样的人,必须坚决查处、严肃惩治。
公共资源理应惠之于民、利之于民,真正让群众享受发展红利、感受公平正义。党员干部当怀强烈的责任感,有如临如履的心态,尽心尽力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许坚)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lzsp/202208/t20220808_5803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靶向整治吃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