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乡案县审” 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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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笔录制作不规范,相关证据材料不充分,请按照问题清单反馈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近日,金昌市永昌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某镇纪委移送审核的一起农民党员涉及隐瞒入党前错误行为案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案卷材料。
县纪委监委把“乡案县审”作为推进基层执纪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对乡镇纪委的督导指导,切实保障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针对乡镇纪委办案过程中文书不规范、适用条款不精准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印发最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文书模板,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审核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为基层案件办理提供可操作的指南。定期组织乡镇案件质量评查,列出问题清单,逐案予以反馈,督促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在案件审核中,县纪委监委坚持与自办案件同标准,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执行落实关。今年共审核“乡案”40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38个。同时,将乡镇纪委对处分决定的宣布、归档及处分后回访谈心、警示教育等的监督检查,作为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规范执行程序,确保执行到位。督促乡镇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做深做细回访教育工作,努力实现案件查办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办理案件质量高不高、好不好,干部队伍能力是关键。县纪委监委从乡镇纪委挑选10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审理人才库”。并通过以干代训、纪法讲堂、业务讨论等方式开展培训,全程参与审理具体案件,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供稿 孙永红 李超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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