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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县:为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

  “关于反映你单位吐某‘收取反映人5000元,并为其办理300棵杨树采伐证’的问题,经核实尚无证据证明反映问题属实,故认定为失实举报……”近日,特克斯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在该县农业农村局召开澄清反馈会,面对面为该局一名干部澄清正名。

  “这段时间我心里挺难受的,虽然我没有做违规违纪的事,但始终感觉有块石头压着我,今天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到单位为我澄清事实,非常感谢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干部……”澄清会后,被举报的干部激动地说道。

  以召开澄清反馈会的方式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规依纪依法保护被诬告错告的干部,旗帜鲜明地为干部撑腰,从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召开澄清反馈会前严格把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审,一个细节一个细节过,最终以召开澄清反馈会形式,将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及核查结果客观、公正、透明地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和本人说明,消除对党员干部的负面影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消除“思想顾虑”、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澄清反馈会既还了干部清白,也体现了组织的关怀,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该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收到的信访举报,我们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对不实举报及时进行澄清正名,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当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查实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严格区分“错告”和“诬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克斯县纪委监委乌日娜| 责任编辑 麦尔旦·吐尔孙)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49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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