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突出监督重点 护航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桂林市平乐县纪委监委把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重点事、重点人、重点项目,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以精准有效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过硬的作风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的重要保证,监督要聚焦干部作风。平乐县委通过下发《平乐县2022年干部作风提升年实施方案》,由该县纪委监委牵头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通过整治作风不严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六大重点问题,有力有效抓好改作风、办实事、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
青龙乡纪委以强化作风建设为突破口,督促乡党委动态实施“周报月评季审”制,深化开展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评价,一季度一审核,今年以来,共对作风不实的干部及村干开展提醒谈话10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2件,不断促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大发瑶族乡纪委通过设置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台,主动在公开栏上公布全体干部职工手机号码和职务,并制作成小卡片发给广大群众,并承诺:24小时保持畅通,联系无障碍、倾听无缝隙、办事无拖延、服务无折扣,严肃查处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今年以来,该乡对办理群众事项不及时的事项,约谈7名党员干部、通报2人次,全乡干部作风得到改进,着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乡村要振兴,项目要先行。2022年,平乐县共有156个重点帮扶项目,涉及资金8600万余元。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平乐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村级重点监督清单,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紧盯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作风纪律等关键环节,采取走访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乡村振兴项目开展精准监督,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是重点。平乐县纪委监委充分整合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在全县147个村(社区)设立“小微权力”监督站,构建“室组地村+‘小微权力’监督站”联动监督模式,把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切入点,提升基层治理质效。紧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资金发放、村级“三资”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150余次,监督项目合同签订160余份,监督检查重点帮扶项目156个,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处置问题线索7件,转立案7件。
“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平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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