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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感悟与变化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2012年3月我调入项城市纪委案管室工作,现在是该市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十年过去了。但第一天工作的场景,仍然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你先看看这个案卷有什么问题?还缺什么证据?”时任案管室主任张磊安排我道。张主任业务能力强,善学习,爱专研,他教会我证据是认定违纪事实的依据,是准确定性和处理违纪案件的前提和依据。他送给我一个记事本,到现在我还保留着,每一页都贴上了纸条,皱皱巴巴的几十页,这是他翻阅了大量的业务书籍,精心记录的记事本,他教会了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必须学习党纪法规,处分要有依据,这是深厚内功的修炼过程,他的工作风格,认真、仔细的良好品质让我记忆犹新。

  十年来,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案管部门人员更多的感受是从条例的变化来看的,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的基础上,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这就对我们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具体工作推进上,从2017年1月,中央纪委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到 2019年1月施行,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22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对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条问题线索从接收到办理,从备案到初核、到立案再到审理,直到作出处分,常常要经过多层研判、严格审批、多轮会商,对问题的定性、表述更加精准,对证据针对性、有效性的考量更加充分。问题线索实现了统一管理、归口办理。案件无论查实还是查否,靠一份调查报告了结一份信访举报的工作模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厚的案卷卷宗和证据材料。十年来,我们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交办了一个又一个问题线索,加强全流程督促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通过案件查办推动开展以案促改,督促精准整改,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中秋节前夕回老家碰到当教师退休多年的远房二叔,问我现在哪工作?我说在纪委工作。他说你不是在镇政府吗?我说调纪委了都十年了。听到我这样回答,他说:“纪委这十年真中”,这十年,“没想到干部吃吃喝喝也会被纪委通报,没想到位高权重者贪腐照样绳之以法,没想到正风肃纪的力度越来越大”。是啊,他眼中的一个个“没想到”,标注着这十年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气魄、决心和力度。标注着这十年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密切关注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忧。这十年,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直面问题,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这十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著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有了深切的感受。未来,我们纪检监察人要在“干”“实”“新”上下功夫,重整行装再出发,奋力扬帆再起航,始终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李彩霞)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djfg/articleb8071c0adc994ff8964733c7b6128c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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